医学装备部是负责医疗设备、医疗物资的论证规划、供应、运维、效能评价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承担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。下设装备规划组、装备运维组、医疗物资组3个小组。主要职责:
(一)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相关工作制度,编制全院医疗设备配置规划方案,编制医疗设备应急预案。
(二)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申请立项、市场调研、可行性论证、申报审批、合同签订、安装调试、验收、入库、出库、报废鉴定以及设备的建账立卡等工作。
(三)落实医疗器械“管维运”管理,对设备采购后的全周期运维进行管理,做好设备调配、维修、医学装备(设备、耗材)相关培训等工作。协助做好医学装备(设备、耗材)档案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管理,对使用周期内的设备使用质量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(五)负责医疗设备“强检”计量检定或校准管理以及特种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六)负责射线装置、放射性核素、放射源、放射性药品等放射诊疗许可、辐射安全许可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的评价、办理、校验、转让、回收、退役、安全巡检等工作。负责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、射线装置、工作场所等监测工作。
(七)负责组织医疗物资(高值耗材、低值耗材、试剂、护理用品、消毒类产品等)的遴选、准入、申请立项、产品调研、议价、合同签订、日常调价等组织实施。
(八)负责医疗物资的领用、发放、验收、入库、出库、盘点、结算、配送等工作。负责医用耗材字典目录的建立并定期维护。
(九)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工作。协助安全生产办做好危险化学品、易制毒品的管理工作。
(十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